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5
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4-18 17:30
工作地点: 安康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事业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及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
全称 | 岗位简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 等级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层次 | 学位 | 其他条件 |
安康市高新医院 | 临床医师 | 专技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 | 5 | 临床医学类(1002)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学位证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即1979年4月及以后出生)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者年龄适当放宽至50周岁(即1974年4月及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学历学位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位证需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认证;
5.报考人员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安康市高新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8:30至2025年4月18日17: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安康市高新医院人力资源部1209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投递到邮箱(akgxyy@163.com)进行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重要家庭成员关系、政治面貌、联系电话、入学及就业、进修学习等情况);
(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获得的证书及荣誉。
将以上资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设置主题为“姓名+博士研究生”。
3.资格审核:2025年4月24日前,由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对报名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核与考察
由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考核考察,考核与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专业技术水平、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考核与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安康市高新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纳入事业编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四、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误报、误审进入考核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考核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2.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各类舆论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任何招聘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以及不能按期入职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安康市高新医院:0915-3027209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0915-3362582
监督电话:安康市人社局:0915-321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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